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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雨绸缪 加强督查 确保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
 
来源: 安监  发布日期: 2010-02-26  阅读次数: 247  发送邮件
 

未雨绸缪  加强督查

确保非煤矿山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

 

春节后,为扎实抓好我市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和相关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安全发展。223日,市安监局周舟局长、刘兴忠副局长分别率队检查了红花岗区和新蒲新区相关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情况。

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周舟局长要求:红花岗区政府应落实监管责任,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安全监管部门要敢抓敢管,明晰监管责任,认真履行职责,把服务寓于监管中,指导、督促相关企业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周舟局长强调: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确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监控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严防发生事故,长沟锰矿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市、区两级安监部门将积极帮助、协调有关企业主管部门予以支持,加强矿山技改力度,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周舟局长最后指出,安全监管部门重中之重是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和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既要当好安全督查员,又要将服务寓于监管工作中,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创造条件、踏实工作,认真履职,为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发展,为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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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缉:市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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